工伤该如何商量赔偿事宜?
我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和单位商量赔偿的事。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要准备什么材料,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也不清楚,担心自己谈不好,权益受损。希望了解具体该如何去和单位进行赔偿事宜的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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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工伤后商量赔偿事宜,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来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如果你的伤害影响了劳动能力,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你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商量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比如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商量赔偿时,你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标准和依据,与单位进行沟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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