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拥有一套房离婚后该怎么分割?


夫妻拥有一套房离婚后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性质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那么此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因为婚前个人购买并支付全款的房产,其财产性质在购买时就已确定为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同样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这是由于购买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性质依然是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房产是由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租赁,但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该方的名字,那么这部分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购买,所以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对其进行分割。 另外,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包括贷款),无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这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原则。 在实际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 房屋增值且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 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