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按揭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我在结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很担心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毕竟是我婚前就开始还贷款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前按揭的房子离婚时到底会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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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婚前按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婚前按揭购房,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然后在婚后继续偿还贷款。这里涉及到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说明,假如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子增值到150万。此时,房子可能会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是30万,这部分有女方一半即15万。对于增值部分,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数额计算方式为:首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即30÷100 = 0.3,然后用这个比例乘以房子的增值额(150 - 100 = 50万),得到15万,女方也有一半即7.5万。所以男方总共要补偿女方15 + 7.5 = 22.5万。 另外,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按揭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若有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若认定为按份共有,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认定为共同共有,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进行合理分割。总之,婚前按揭房离婚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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