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离婚后财产和房产如何分割?


在法律层面,对于婚前按揭房离婚后财产和房产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婚前按揭房,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通过向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并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在婚后继续偿还贷款的房产。而财产分割,就是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房子的归属和补偿问题。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但登记方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计算房产增值部分时,会考虑房屋购买时的价格、共同还贷的金额、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等因素。例如,房子购买时价值100万,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子价值20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就需要根据一定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并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若能证明双方有共同购房的意愿,那么房子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总之,婚前按揭房离婚后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