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判?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很担心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法律会怎么判。房子是我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到底会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婚前房产
  • #离婚房产分割
  • #民法典
  • #共同还贷
  • #房产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如何判决归属,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子属于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这是因为婚前全款买房的行为,表明该房产的取得与婚姻关系无关,是购买方个人财产的一种体现。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视为购买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婚姻持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