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归谁所有,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我在结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准备离婚。我不清楚这套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到底归谁,而且房子这些年增值了,这增值部分又该怎么分割呢?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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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婚前按揭购房在离婚时的归属以及增值部分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的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这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举个例子,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需要把女方参与还贷的那部分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增值价值补偿给女方。 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按揭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协商按一定比例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看双方的出资情况、购房时的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房子的归属和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能证明是为了结婚共同购房,法院可能会考虑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但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的处理要结合多种因素,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公平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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