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评估时没有房产证该怎么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到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一直没拿到证。现在对房子怎么分有分歧,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没房产证的离婚房产该怎么处理,是自行协商还是法院能直接判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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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房产评估中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这是最简便的方式,双方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不过,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房屋权属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同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再来确定房屋最终的所有权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也提到,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也是遵循这一总体原则来处理使用和后续分割问题的。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购买商品房、购买经济适用房这三种情况,在离婚时若尚未取得房产证,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像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不动产物权,通俗说就是对房子拥有的各项权利,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完全所有权:意味着对房屋拥有完整的、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取得完全所有权,一般就是指办理好了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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