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住房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住房的分割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行。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一件事,都同意怎么分就怎么来。 要是协商不成,到法院离婚时,一般会按照下面这些规则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于住房,如果婚后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都要依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打个比方,男方父母出了60%的钱,女方父母出了40%的钱,那分割的时候基本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来。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在婚后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对方一定补偿。比如,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的钱以及这部分钱产生的房子增值部分,女方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还有,如果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仍属于赠与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父母说要把房子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但还没办理过户,那这房子就还是赠与方的。 要是婚后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且将其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也就是谁出价高房子归谁;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住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但是没完成过户手续,从法律上讲房子还不算真正给到对方。 竞价取得:在离婚分割房屋时,双方都想要房子,那就通过互相出价竞争的方式,谁出的价格高房子就归谁。 房屋评估: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比如位置、面积、新旧程度等,按照市场价格给出一个合理的价值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