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配偶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最近正打算离婚,和配偶在房产分割上有分歧。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双方出资比例不太一样,也不清楚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婚后共同买房的情况,离婚时房产到底会怎么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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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配偶间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房产的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就全额缴清购房费用并取得房产证的,这属于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打个比方,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拿到房产证,后来和小李结婚,那这套房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不能要求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并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作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例如,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婚后和妻子小赵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补偿小赵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的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有相关规定。 然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此房产应视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房产,那么就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进行相应的分割。 另外,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时可以考虑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一方不主张,那么房产归主张所有权的一方所有,其对另一方作价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产所有权,可以将房产出售后把售房款分割给双方。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相关概念: 个人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个人就拥有的财产,像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车子等都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产等。 财产增值部分: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婚后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房子价值增加了,增加的这部分价值就是财产增值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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