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被忽悠交了定金怎么要回?
我之前去看房,销售一直给我介绍各种优点,还说房源紧张让我赶紧定,我一时没忍住就交了定金。回家后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不太合适,不想买了。这种被忽悠交的定金,我该怎么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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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弄清楚如何要回定金,首先得明白“定金”这个法律概念。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您自己不想买房了,那通常定金是要不回来的。 不过,要是您能证明自己是被忽悠才交的定金,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涉及到合同可撤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销售存在故意夸大房屋优点、隐瞒房屋重大缺陷等欺诈行为,导致您在错误的认识下交了定金,您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定金合同。 当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定金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销售的聊天记录、录音,其中要是能体现出销售忽悠您的内容就更好了;还有定金收据、认购协议等书面材料也很重要。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要是觉得走法律程序太麻烦,也可以先尝试和开发商或卖家协商。把您认为被忽悠的情况跟他们说清楚,争取和平解决,退回定金。不过,协商时最好能准备好证据,这样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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