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要回拖欠的工资?


要回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的途径: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便捷的方式,你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对方拖欠工资的事实,并提出支付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很多时候,用人单位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可能会同意支付。 其次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你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能相对中立地协助双方化解矛盾。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制作调解协议,但此协议无强制执行力。 再次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他们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投诉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被拖欠的事实。 然后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调解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你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最后是提起诉讼。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