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位签了不交社保的协议,现在想让单位补交该怎么操作?
之前和单位签了不交社保的协议,当时没觉得有啥问题。现在了解到社保很重要,想让单位给我补交。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做,是直接找单位协商,还是需要走什么法律途径呢?有没有懂这方面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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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和单位签订的不交社保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明确了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社保的义务,该义务不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 如果想让单位补交社保,你可以先尝试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以及不缴纳社保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要求单位为你补交社保。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责令单位限期补交社保。 此外,你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关于社保补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指导,并督促单位履行补交义务。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你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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