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被辞职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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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获得相应赔偿。首先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您在该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且未签合同,从满一个月的次月起,单位要支付您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 其次,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辞退您,您还能获得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比如您工作了2年,正常经济补偿是2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4个月工资。 但如果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不过因为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您依然可从这方面追究单位责任。 另外,如果单位没给您缴纳社保,您还可以要求补缴。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您要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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