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已发工资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离职当月已发工资的问题时,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构成和计算依据。工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离职当月已发工资,如果是按照正常的工资计算周期和标准发放,并且涵盖了员工在该月实际工作天数对应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通常可以正常接收这笔工资。例如,员工每月工资是固定的月薪制,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后发放,且没有其他争议事项,这种情况下员工收下工资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已发工资存在计算错误,比如多算了出勤天数、奖金计算有误等,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多支付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当员工发现已发工资存在明显错误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核实。 另外,如果离职涉及到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其他费用的结算,员工要确保已发工资中不遗漏这些应得的款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费用,员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