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名下企业拖欠工资会怎么处理?


当国资委名下企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如何处理。首先,要明白工资对于劳动者而言,是其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明确了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 对于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一,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要求其说明拖欠工资的原因,并给出支付工资的具体时间。这是比较温和且直接的方式,如果企业有困难,通过协商也许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一旦查实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三,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国资委名下的企业,除了要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国资委也会对其进行监管和问责。因为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企业拖欠工资这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不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国资委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规范企业的用工和财务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