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房子公证后该如何继承?


在了解父母在世时公证后房子如何继承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当父母在世时对房子进行了公证,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公证情形及对应的继承方式。 如果是遗嘱公证,即父母通过公证的方式立下遗嘱,明确指定在他们去世后该房子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那么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该房子。不过,继承人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要是进行的是赠与公证,父母将房子通过公证的形式赠与给某个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公证完成后,受赠人可以凭借赠与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此时,房子的所有权就提前发生了转移,不存在后续继承的问题。 另外,如果是房产析产公证,对家庭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并公证。之后,父母去世时,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法定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