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开的增值税发票怎样作废?

我之前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现在发现发票信息有误,想把它作废,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是在什么情况下能作废,也不知道操作流程是什么,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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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情况,但是需要依据一定的条件和流程来进行操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内容。 首先明确一下作废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这里所提到的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在开具发票的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如果收回全部联次的发票并且符合作废条件,按照作废处理即可。 接下来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系统中找到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随后在纸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基本类似,在开票系统里找到相应发票进行作废操作,然后在纸质发票上做好作废标记并留存。 还需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要求。专用发票要在开票当月内完成作废操作,如果超过了当月,就不能直接作废,通常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处理。而普通发票虽然没有像专用发票那样严格的当月限制,但最好也是尽快处理,以免时间过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对于发票作废的操作还是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处理,建议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他们会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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