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婆婆名离婚时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现在住的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我和老公这些年也为这个房子出了不少钱,想知道离婚的时候这房子法院会怎么判啊?是直接就归婆婆,还是我们出的钱能拿回来或者房子能分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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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将房子判给婆婆,因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登记在婆婆名下,从法律角度房子就属于婆婆所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在婆婆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子有出资,就要看这笔出资的性质。要是能认定是借款给婆婆买房,那么夫妻双方可以作为债权人,要求婆婆偿还借款,偿还的这笔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要是认定是赠与婆婆的,那就无法要回这笔钱了。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另外,如果公婆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子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总之,具体的判决要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情况由法院来判定。建议保留好关于房子出资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简单说就是房产证等证件,用来确定房子等不动产归谁所有。 债权:就是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欠款等的权利。这里夫妻借钱给婆婆买房,夫妻就对婆婆有了要求还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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