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评估阶段如何才能顺利进行?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现在到了评估阶段,我特别担心这个阶段出问题,影响后续的补偿。我不太清楚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些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评估顺利进行,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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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拆迁房屋评估阶段顺利进行,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首先,要明白房屋评估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参与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应当积极行使该权利,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应遵循相关的评估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的流程和方法等内容。例如,评估人员要实地查勘被征收房屋,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拆迁人在此过程中,要配合评估人员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同时,也要监督评估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如果发现评估人员未实地查勘等违规行为,要及时提出异议。 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被拆迁人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在认为评估结果不合理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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