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合同该如何续约?
我在深圳租了套房子,租赁合同快到期了,我想继续租下去,但不太清楚在深圳续约租赁合同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和房东重新签合同吗?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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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租赁合同续约主要分为协商续约、签订续约合同、办理备案登记等步骤。 首先,协商续约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建议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前,主动与出租人沟通续约事宜,就租金、租赁期限、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协商。 其次,若双方达成续约共识,需要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类似,要明确租赁双方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用途;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意愿。 最后,办理备案登记。在深圳,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合同订立、变更、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续约合同也属于合同变更范畴,因此需要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交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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