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三方协议后辞职该如何处理?
我刚签完三方协议不久,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要辞职。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操作,担心会有什么不良影响,比如会不会影响档案、户口迁移这些。也想知道辞职的流程是什么,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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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三方协议后辞职,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一般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是按正常离职流程办理。如果处于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过了试用期,劳动者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劳动者能够合理地结束劳动关系 。 对于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之内换工作单位的情况,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这种途径没有违约金问题,工龄也能接续,但可能会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影响一些对毕业生身份有要求的就业机会,比如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招聘、大多数国有企业招聘等。另一种是让原单位出具解约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然后拿着空白的三方协议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继续择业。优点是改派后就业范围不受限制,但原用人单位可能会追究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签三方协议时还签到相关培训协议,涉及培训赔偿部分是要进行赔偿的。并且,如果是学校毕业后直接入职公司(类似储备干部),除办理离职外,若户口转到了该公司,还需要转档案和户口。 相关概念: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求职阶段与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效力仅限于取得毕业证以前,目的是约束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拟用人单位工作,同时要求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与该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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