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辞职才能拿到补偿金?
我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感觉工作环境和待遇都不太好,想辞职。听说有些情况下辞职是能拿到补偿金的,我就想问问,到底怎么做辞职才能拿到补偿金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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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里,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一定的保障。一般来说,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拿到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首先,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公司不给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让员工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其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再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还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公司规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等不合理制度。另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当出现以上这些情况时,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离职手续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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