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出离婚房产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房子的情况有点复杂。这房子是婚后买的,但双方出资不太一样,而且还有贷款没还清。想知道在我这种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这个房产呢?是按出资比例,还是会有其他的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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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所以女方提出离婚这一行为,对房产判决本身并没有直接影响。 首先,如果房产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房产归女方,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婚前个人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个人的财产,和婚姻关系没有关联。比如女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个房子就一直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如下:双方能协商一致的话,就按照协商结果分割。比如双方商量好一方取得房产,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把房产卖了,双方平分房款。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是准许的,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那就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房屋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按照份额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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