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的人设立居住权后房屋怎么卖?
我家房子的户口簿上有好几个人,其中一个人已经在这房子上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居住权的问题,会不会影响房子的售卖,具体该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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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设立居住权的人有权利在这个房子里居住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当户口簿上的人设立居住权后要卖房子,虽然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有权出售房屋,但居住权并不会因为房屋的买卖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房子卖出去了,居住权人还是可以按照约定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对于卖家而言,在卖房时必须如实告知买家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如果隐瞒这一事实,可能会面临合同被撤销、承担违约责任等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家在购买房屋时,也应该仔细查询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等权利受限情况。因为居住权的存在会对房屋的使用价值产生影响,买家需要考虑这一因素是否符合自己的购房需求。 如果居住权期限较短,卖家也可以与居住权人协商,在给予一定补偿的情况下,让居住权人提前放弃居住权,并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这样更有利于房屋的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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