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且没有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解决?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又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办法。 首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解决途径如下: 一是协商。可以先找公司领导沟通,索要拖欠的工资,问清楚拖欠原因。要是公司周转不开,可让老板或财务打欠条。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 二是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劳动监察大队会对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调查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是仲裁。要是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没有效果,就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比如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材料,像上班记录表、工资条、工作服等;同事的证人证言;任职期间接触客户的证明;还可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保、银行调取相关资料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通过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讨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四是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支付时间最多1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