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仲裁判决书如何补交社保?
我和公司有社保纠纷,经过仲裁,我拿到了仲裁判决书,判定公司给我补交社保。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直接找公司让他们去办,还是我自己也得跑一些流程?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完成社保补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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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拿到仲裁判决书后,要进行社保补交,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仲裁判决书是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保补交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对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补缴的行为。 第一步,与用人单位沟通。拿到仲裁判决书后,应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联系,告知他们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为您补交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以,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判决书的要求为您补交社保。 第二步,如果用人单位积极配合,他们通常会准备相关材料,如仲裁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补缴申请表、职工劳动合同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交手续。一般来说,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核算需要补交的社保费用,包括本金、利息和滞纳金等。 第三步,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补交社保。您可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他们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判决书。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补交社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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