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且有按揭的情况下怎么过户?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房子是我们共同的名字,还有按揭没还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把房子过户到一方名下该怎么办?想了解具体的过户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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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且存在按揭,过户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你们能协商好房产的归属,就按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接着说过户流程。通常,双方要先向公证机构提供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献、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书等详细资料,完成房产分割的公证程序。之后,前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办理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免征契税申请。一般经过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登记就能成功变更。这里依据的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会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另外,关于按揭房过户前要处理好贷款问题。因为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产权受到银行抵押权的限制。常见的解决方式有:一是一方提前还清贷款,再办理过户;二是若无法一次性付清贷款,可尝试转按揭,即离婚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三是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并重签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四是办理房产公证,由原按揭人继续使用其银行卡支付贷款。不过要注意,以上方法因情况而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方案,建议在实施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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