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离婚后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子的分配上产生了分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房子是婚后一起贷款买的,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定房子的归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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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有相关书面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房产。 若没有约定,就要看房产的性质。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那这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即使是婚后取得产权证,但只要是婚前付清全款,依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要是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由于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形态变化,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包括贷款)的房屋,不管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可能会考虑哪一方对家庭贡献更大、哪一方抚养孩子等因素。 对于涉及贷款的共同房产,通常先行抵扣贷款金额,获得房屋的一方以扣除贷款后的房屋市场价值总额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得到房屋的一方独立承担剩余本金与利息的还款责任。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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