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


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在企业所得税里,纳税调整是把会计利润调整成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存在差异,所以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首先是收入类调整项目。一些免税收入,像国债利息收入,按税法不用交税,但会计上算进了利润总额,这时就要从利润总额里减掉。还有不征税收入,比如财政拨款,税法规定不属于征税范围,会计上若计入收入,也得做调减处理。另外,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把货物用于捐赠等,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可税法要视同销售,这就得调增收入。 扣除类调整项目也很关键。像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调增。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超出规定的部分要调增。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些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资产类调整项目方面,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年限等可能不同,若会计折旧多提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若少提了,要调减。 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和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这些扣除项目能让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少交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