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收入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我不太清楚计算个税时,收入到底是看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我每月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差挺多的,里面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啥的,也不知道该以哪个作为基数来算个税,想了解下具体是按哪个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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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通常是指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应发工资是指员工在未扣除任何款项之前所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而实发工资则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后,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额”,一般就是以应发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举个例子来说,小张月应发工资为10000元,当月需缴纳社会保险费10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以10000元作为收入进行计算,然后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1000元的社保费和500元的公积金,剩余的3500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计算个税时是基于应发工资,并在扣除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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