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时先发奖金是否合理?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次发工资的时候,公司都是先发奖金,然后才发基本工资。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发工资先发奖金到底正不正常,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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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发工资时先发奖金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工资和奖金的概念。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保障性。而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带有一定的激励性和不确定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但该规定并没有对工资和奖金发放的先后顺序作出明确要求。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先发奖金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然而,判断其是否合理,还需要结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的构成、发放时间和发放顺序,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约定先发放基本工资,而后发放奖金,用人单位却先发奖金,这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此外,用人单位的这种发放方式如果影响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因为先发放奖金而导致基本工资延迟发放,影响到劳动者正常的生活开销、还款计划等,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调整发放顺序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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