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补偿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没休年假,公司说给我补偿,但按最低工资标准算。我觉得不太对,平时工资比这高很多。我就想知道年假补偿是不是该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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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年假补偿是否按最低工资标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年假补偿的相关概念。年假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未能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的额外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有明确规定的。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年假补偿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低限度,它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往往存在差异。而年假补偿是基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来计算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未休年假而遭受的工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补偿。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年假补偿,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年假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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