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资名义打款给我后又扣款,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给我发工资,先把钱打到我卡上,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扣回去了。我不太明白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辛苦工作拿到的钱又被拿走,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司这种操作有没有问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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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工资名义打款后又扣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如果公司有正当理由扣款,比如依据合法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迟到、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合理的罚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这种情况下的扣款一般是合法的。例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扣款,就属于违法行为。比如,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就扣减工资;或者以不合理的理由,如领导个人不喜欢员工等,对员工工资进行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说明扣款理由并返还不合理扣除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有合法依据和正当理由。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不合理的扣款情况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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