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按日算工资合理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公司说试用期工资按日计算。我不太确定这样合不合理,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试用期按日算工资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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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按日算工资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试用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了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里的计时工资就包含了按日计算工资这种方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试用期按日算工资本身是合理的。只要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日工资计算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种计算方式就是被允许的。例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换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约为91.95元,那么试用期按日算工资时,每日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不过,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包括是否按日计算,以及日工资的具体数额等。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按日算工资,但存在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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