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况下,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对于工伤的认定,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几个关键条件需要满足。一是“上下班途中”,这指的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合理时间包括正常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加点的上下班时间;合理路线则要综合考虑距离、交通工具、交通状况等因素。二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在事故中,职工本人不能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如果是职工自己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就很可能因为本人承担主要责任而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被其他车辆违规碰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职工本人无责或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然而,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死亡不是因为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情况,而是因为自身疾病突发等其他原因,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下班途中通常不属于这个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因自身疾病在上下班途中死亡难以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职工上下班途中死亡是否算工伤,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死亡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是否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界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工伤认定方面的问题,职工家属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进行专业的调查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