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以产量达不到为由扣工资是否合法?


工厂以产量达不到为由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接下来分析工厂扣工资的情况。如果产量达不到是由于劳动者自身主观原因,比如工作态度不认真、消极怠工等,并且工厂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当产量不达标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工资,同时扣减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种扣工资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行为给工厂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工厂按照约定进行扣减工资可以视为对损失的一种弥补。 然而,如果产量达不到是由于客观原因,例如工厂提供的生产设备故障、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工作环境不佳等非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的,工厂仍然扣工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但由于工厂方面的原因无法完成产量,此时工厂扣工资就属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劳动者遇到工厂不合法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扣工资的依据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工厂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