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虚假用工减免残保金是否合法?
我找了个中介想通过他们安排残疾人用工来减免残保金,可后来听说他们可能是虚假用工。我就很担心这么做会不会有问题,想了解下中介虚假用工减免残保金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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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虚假用工减免残保金是不合法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残保金。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其目的在于推动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给予残疾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融入社会的渠道。 而中介虚假用工减免残保金,是指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勾结,通过虚构残疾人就业的事实,使用人单位看似达到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从而逃避缴纳残保金。这种行为违反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违背了该办法设立的初衷。该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以虚假手段骗取减免残保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从民法角度看,虚假用工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刑法角度,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诈骗罪等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中介机构,都不应采取虚假用工的方式来减免残保金,而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真正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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