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付加班费,强制调休合法吗?


公司不付加班费,强制调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和调休的概念。加班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调休就是让劳动者在加班之后,在其他时间进行休息。 对于标准工时制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是不能用调休来替代的;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调休,如果不安排调休则要支付加班费;而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通过调休来免除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一定周期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而且,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同样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除了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调休替代加班费外,其他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休来平衡。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加班和支付加班费的问题,所以也就不存在调休和加班费的争议。但有些地方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在不应该调休的情况下强制调休而不支付加班费,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