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女方名下,是否算女方个人财产?

我和对象还没结婚,他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我名下。我想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能算我个人财产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弄明白以后万一有什么情况,这房子到底怎么算,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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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产不一定算女方个人财产。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人不能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夫妻双方都有份。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登记情况就认定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虽然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有可能被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等情况。 不过,如果女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明确将房产赠给女方个人,比如有去公证处公证过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且协议明确约定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等,那么房屋就很可能算作女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双方最终没能结婚,那么赠与所附的条件自然没有成就,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赠与的财产,这也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及我国社会传统和公序良俗。 总之,不能简单地依据登记情况判断,关键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等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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