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锅炉工社保一年只交半年是否可行?
我是一名锅炉工,在单位工作一年了,发现单位只给我交了半年社保。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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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单位给锅炉工社保一年只交半年是不可以的,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强制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单位从与锅炉工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就必须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并且要按时、足额缴纳。一年只交半年社保显然没有满足按时足额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锅炉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单位拒绝补缴,锅炉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这些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此外,锅炉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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