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付款是否属于定金?
我买房子的时候交了一笔房屋预付款,当时没太在意具体性质。现在有点担心,如果之后交易出问题,这笔预付款会不会和定金一样处理。我不太清楚房屋预付款和定金有啥区别,想知道这笔预付款到底是不是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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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屋预付款是否为定金,需要先明确预付款和定金的概念。 预付款是指在合同签订后,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部分款项,其目的主要是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具有支援性质。它本身并不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当合同没有履行时,预付款应当如数返还,不具有惩罚性。 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具有惩罚性和担保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判断房屋预付款是否为定金,关键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里明确写明这笔款项是“定金”,或者约定了定金罚则(即给付方违约不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那么这笔预付款就具有定金性质。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仅仅表述为“预付款”,那么它一般就只是预付款,不具备定金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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