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给儿子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买给儿子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 - 要是全款出资,并且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购买时间和登记时间都在结婚之前,就好比是儿子在婚前自己拥有的一份资产,和未来的配偶没有关系,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对这套房子进行处理。这在法律依据上,《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 - 若婚前只是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后续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子贷款。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子归儿子个人所有,不过儿子需要向儿媳支付房屋的折价款。这个折价款怎么算呢?就是夫妻双方婚内所偿还的贷款及其增值部分。打个比方,婚后一起还了30万贷款,房子因为市场等因素增值了10万,那么这40万就是需要给儿媳的折价款。 - 要是婚前全款出资,但房子登记在儿媳名下,并且双方已经办理完结婚登记,此时父母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法官在离婚诉讼中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公平分割这套房屋。 - 婚前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儿媳名下且已办理结婚登记,父母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很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能平均分割房屋。 其次,如果是在儿子结婚后买的房子: -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儿子个人的,比如有书面协议等能证明只赠与儿子,而且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那这个房子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这是因为父母明确了赠与对象只是儿子,就像给儿子的一份专属礼物。 - 要是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同时也没有和儿子、儿媳约定这笔出资款是对单方赠与还是对双方赠与,或者是对双方的借贷,那么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该出资款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官会综合考虑房屋出资情况、双方婚龄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分割房屋。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个人财产:指的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