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疫区招聘临时工被感染算工伤吗?

我在疫区做临时工,工作期间被感染了。我和招聘方没签正式合同,就口头说了工作内容和报酬。现在身体不舒服没法工作,也不知道治疗费用咋办。想问问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能享受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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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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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疫区招聘的临时工被感染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等情况。在法律上,《工伤保险条例》是判断工伤的重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疫区临时工感染的情况,如果临时工是从事相关防疫、医疗等与抗疫直接相关的工作,比如在医院帮忙照顾患者、在社区进行防疫宣传等,那么被感染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他们是在为了公共利益,在工作过程中面临被感染的风险,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这一条款。 但如果临时工从事的是与抗疫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工作,比如在疫区的商场当收银员、在餐馆当服务员等,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感染可能不会直接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下,感染不一定是因为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被感染的。不过,如果能证明感染是因为工作环境存在特定的、与工作相关的感染风险,且这种风险是其他普通人在正常生活中不会遇到的,那么也有可能争取认定为工伤。 另外,即使临时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有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样可以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临时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也可以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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