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一房二卖是诈骗行为吗?
我朋友买了套小产权房,后来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卖给了别人。我朋友觉得自己被骗了,想知道这种小产权房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诈骗,以及如果是诈骗的话,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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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一房二卖不一定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来讲,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小产权房一房二卖的情境中,如果卖房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比如收了钱后根本不打算交付房屋,或者编造虚假的房屋情况诱使购房者付款,并且骗取的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如果卖房方虽然存在一房二卖的行为,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比如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协调好两个买家之间的关系等,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可能仅涉及民事上的违约和赔偿责任,购房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卖房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但该规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对一房二卖行为的规范和处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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