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病超两年未上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我因为生病已经两年多没去上班了,最近公司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这么做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因病离职
  • #解除合同
  • #劳动纠纷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因病超两年未上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双方都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不违法,并且公司一般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其次,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要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其中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注意,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满足上述法定条件就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法解除。比如员工还在规定医疗期内,公司就解除合同,这明显违法;或者医疗期满后,公司没有给员工安排新工作,也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直接解除合同,同样违法。在公司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