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代保管为由没给劳动合同原件违法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有段时间了,签合同的时候明明签了两份,可公司说要统一代保管,一直没给我劳动合同原件。我担心这样会不会有啥问题,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不是违法呀,要是违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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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代保管为由没给劳动合同原件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而且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好比两个人达成了一个约定,双方都应该各自保留一份记录,以便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不给您劳动合同原件,您可以先尝试和公司沟通,友好地要求他们把属于您的那份合同给您。要是沟通后公司还是不给,您有权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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