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员工私自用货款违法吗?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他一直拖着工资不给我发,我实在没办法了,就想着从收到的货款里拿一部分抵我的工资。我现在特别纠结,不知道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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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况下,员工私自用货款这种行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老板不发工资的行为侵犯了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员工面对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况,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合法途径可以追讨工资。 然而,员工私自用货款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货款的所有权一般属于公司,员工只是经手人,没有权利私自占有和使用。如果员工私自将货款拿走抵工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便员工是因为老板不发工资才这么做,也不能成为私自用货款的合法理由。 所以,当老板不发工资时,员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支付工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合法途径,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自己陷入违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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