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公司原员工不转入新公司是否违法?
我们公司新设立了一家公司,领导说原公司员工不转入新公司。我有点担心这合不合法,毕竟我在原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不知道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不是违反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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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新设公司原员工不转入新公司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从这个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原公司要将员工转入新公司,这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一种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原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员工转入新公司,必须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如果原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直接不安排员工转入新公司,这并不一定违法。因为员工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原有的劳动合同,原公司没有法定义务一定要将员工转入新公司。只要原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为员工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原公司不安排员工转入新公司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原公司以新设公司为由,故意不安排员工工作,或者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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