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买五险是否不符合劳动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不给买五险,要转正后才买。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合法,想了解下试用期不买五险是不是真的不符合劳动法,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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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买五险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原因。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五险”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们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风险防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必须”意味着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表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既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购买五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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