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暑假工三天说不通过不给钱是否违法?
我去做暑假工,干了三天后,老板说我不通过考核,不给我发这三天的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自己辛苦干了三天活,怎么能不给钱呢。我想知道老板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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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老板不给钱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从法律概念解释和法律依据两方面来详细说明。 首先,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通俗来讲,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就像你干了三天暑假工,这三天里你付出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工作任务,这就是为老板提供了劳动,你就有权利获得这三天工作的报酬。 其次,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不能随意克扣或拖欠。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你可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你和老板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提供了劳动,老板就应该支付报酬。所以,老板以不通过为由不给你这三天的工资,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你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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